规范木材经销管理方式
规范木材经销管理方式
林业局不准从林场(所)直拨或变相直拨木材给用户;林业局坚决实
行一局一场管理,一局只保留一家贮木场,其他贮木场确需保留的,变为
贮木段,归林业局贮木场统一管理,并报木材调运局呈林管局审批。
林业局实行以楞为库,径级18厘米以上的原木必须每木描号;验收员
实行包楞管理,缴库和支拨由一组验收员一包到底,责任落实到人;林业局
贮木场木材缴库、支拨、库存实行微机管理,有条件的对18厘米径级以上的
原木要单根输入微机,条件暂时不具备的,必须将24厘米径级以上的原木单
根输入微机;其他木材按树种、材长、数量输入微机。
林业局缴库、支拨由一个领导、一个部门管理,实行一本帐制度,坚决
不准场外卸材、场外设场 、帐外设帐。
各林业局成立木材价格领导小组,实行集体领导定价制度,价格领导小组
集体研究定价时,要做好原始记录,集体制定的价格制成规范的价格板,在木
材科和贮木场(段)上墙公开;木材调运局经常检查和抽查各林业局同树种、
同材种、同材长、同等级、同径级木材的价格执行情况,在扣除运距差价后,
保持全市价格大致相同,防止差价过大。
各林业局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检尺、装车、划拨等环节少检多装、降
等压尺和刁难勒卡用户。
各林业局贮木场实行商品化管理,按月与木材科核对缴库、支拨、库存数
量,做到帐货相符,准确无误;林业局生产的企业自用材按树种、数量上报林
管局木材调运局。
乌伊岭、汤旺河、新青、红星、五营、上甘岭、金山屯、铁力、双丰9个
林业局仍然保持原有一局一场制管理不变;友好、乌马河、翠峦、美溪、朗
乡、桃山6个原一局多场的林业局变为一局一场制管理。南岔林业局由原一局
四场制管理暂时过渡为一局二场制管理,以后实行一局一场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