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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法治火

坚持以法治火


坚持见烟就查,违章就罚,成灾就抓,不管是谁都一律对待。规定在
防火期内对野外吸烟者实行“五个一律”。即非公职人员一律处以经济重
罚,或按治安管理条例予以行政拘留;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在场不加
制止的领导干部一律撤职;野外吸烟引起山火,造成严重损失的,一律依
法严惩;凡发现野外吸烟者不认真处理的,一律追究有关单位、有关部门
的领导责任。
20年中,全市因违反“五个一律”规定,共开除公职人员18名,拘留
220名;因发生火情火灾处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5名,撤销乡镇、林场(
所)领导干部职务18名;因工作没有尽职尽责,处分防火战线工作人员7名;
因野外弄火引起火警、火灾造成损失的,判刑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