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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产值与行业比例

工业企业产值与行业比例


全年,工业总产值582 956万元(不变价)。其中,国有企业225 477
万元,占38.67%(中央企业8194万元,占1.4%、地方企业217 283万元,
占37.2%);集体企业134 586万元,占23.08%;个体经营115 625万元,
占19.83%;私营企业29 493万元,占5.06%;股份有限公司26 530万元,
占4.55%;有限责任22 842万元,占3.91%;外商投资企业(6户)14 863万
元,占2.54%;其他13 540万元,占2.36%。
  木材采运业占39.7%,黑色金属冶炼及加工业占19.6%、木材加工制造
业占14%,医药制造业占2.5%,非金属矿物制品业7.6%,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3.1%,其他行业2.6%。轻重工业比例1999年为33.8:66.2,2000年为36.7:63.3,
轻工业比例上升2.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