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森林支队
概况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总队伊春支队担负着伊春林区396
万公顷的森林防火灭火任务,同时依法执行维护社会稳定和处置突发事件任务。
支队连续20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森林防火先进集体,多年被评为“警民共
建共育”、“拥政爱民”先进集体以及抗洪救灾先进集体;连续6年被国家林业
局评为森林部队先进标兵单位和“三无”竞赛先进单位;连续5年被武警总部评
为预防事故案件先进单位。
2001年,在伊春市连续2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表彰大会上,支队有1名防火功
臣、4名模范、12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在绿源火场的灭火战斗中,支队长张玉
明、机降大队分别被省总队荣记个人和集体二等功;全年共有7个班、44名个人
荣立三等功。8月份,支队还圆满完成了国 家森林指挥部“全国森林部队后勤工
作会议”和省总队“军事训练暨规范化管理现场会”的筹备工作,受到上级首长
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