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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推行审判组织形式改革

继续推行审判组织形式改革


全市法院实行了审判长选任制,个别法院还建立了与之配套的书记员单
独职务序列。进一步强化合议庭职能,使合议庭在合议案件时,分工负责,相互制
约,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正确适用程序法和实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