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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实行规划设计“四不做”(即危害市民利益的规划、突破规范要求的规
划、现状不清的规划、条件不具备的规划),规划管理“四不批”(即没有依据
的项目、侵民项目、情况不准的项目、矛盾大的项目),规划实施“五不放线”
(即不动迁完毕、手续不齐、突破规划、市民有反响、问题没解决)。
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和联合审批制度。全年,共召开审批例会29次,受
理全市建设项目211项,总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其中受理市中心区建设项目164
项,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受理各县区建设项目47项,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
强化规划执法监察,加大对规划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规划执法专项检
查活动,对个别区(局)存在的规划违法行为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