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
环境质量
2001年,全市继续实行环境空气质量周报制度,经监测统计,市环境质
量继续保持优良。空气主要污染因子总悬浮颗粒物年日平均值每立方米0.161毫克,
二氧化硫年日平均值每立方米0.005毫克,氮氧化物年日均值每立方米0.02毫克,
达到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城市居民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城市地表
水水质达标率83.3%,比上年提高16.3%;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1.4分贝,比上年
降低2.3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2.6分贝,比上年降低3.1分贝,环境噪声远
远低于功能区标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