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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化解城乡信用社金融风险

防范化解城乡信用社金融风险


中心支行与各城市信用社签定以降低不良贷款、盈亏、资不抵债3项指
标为主的《责任状》,研究确定《伊春市中心支行对农村信用社监管工作考核办
法》,落实8项考核指标,并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继续实行“一社一议”、“人
盯社” 、“监管责任AB制”,落实监管人员的工作责任,使每个监管人员按月、
按季、按年对所监 管的单位进行及时考核,随时掌握风险状况,发现风险及时报
警。
坚持深入基层社进行现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挥农村信用社预报员的
预警作用,每个信用社一名兼职预报员,按月向人民银行反应农村信用社经营情况
以及存在的问题,为监管部门提供及时可靠的依据,对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起到一
定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