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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在对教师、师范校学生、文艺工
作者(播音员、节目主持人)进行普通话培训和测试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对国家
机关工作人员和其他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的人员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召开
了专家、学者、校长联席座谈会,印刷宣传单和《黑龙江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
条例》单行本;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举办了知识竞赛、故事会、主题班(队)
会、征文展等活动。全年测试268人,其中一级乙等16人,二级甲等17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