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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场所建设

宗教场所建设


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摸底调查,对爱国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和
场所负责人进行重新审查和登记。解决了友好区清真寺维修扩建问题,满足了回
族群众宗教生活的需要。
指导金山屯和伊春区举行两次大型佛教活动。经省宗教局和市政府批准,于
8月、9月,先后举行了金山屯区天龙寺、伊春区兴安寺开光法会和奠基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