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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干部制度改革

深化干部制度改革


   2月23日,按照“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的要求,中共伊春市委下发《进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若干规定》。《规定》主要内容包括市委常委会讨论干部实行票决制;市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县(市)区、市直部分单位党政正职;署名推荐领导干部;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制度;实行干部差额考察制度;充实完善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加强对县(市)区(局)、市直部门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监督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已经出台实施的十项改革制度,切实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增大干部工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