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加强财源建设工作

加强财源建设工作


  6月18日,为了贯彻落实省财源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市、(县)区两级财源建设,振兴财政经济,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财源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意见》提出全市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搞好财源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解决好发展思路问题,明确财源建设的方向和重点;把项目建设工作作为财源建设的核心切实抓好;拓宽财源建设资金渠道,强化财源建设的资金管理;严格财税征管,挖掘增收潜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支出;进一步完善财源建设的体制、政策和环境;建立健全财源建设的组织和考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