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专项举报、解剖亏损企业、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等多种形式,多渠道挖掘案件线索,寻找案源。围绕本市改革中的重点问题,大力突破,严肃查处了以木谋私、破坏和阻碍“天保”工程实施、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案件。全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898件(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444件,结案率100%。查处党员干部48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8人,乡科级干部203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66万元。市纪委、监察局全年受理群众信访举报891件(次),占全市信访举报总数的46%。自办案件40件,结案40件,处分4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0人,乡科级干部21人,一般党员干部10人。给予党纪处分的11人,其中党内警告7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留党察看1人。政纪处分31人,其中行政警告5人,行政记过9人,行政记大过14人,行政撤职1人,开除留用察看1人,开除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