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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察

执法监察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通过新闻媒体对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招投标管理进行公示,全市75项新建工程项目全部及时报建。组织全市所有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52个在建工程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监理人员无证上岗等18个违规违章工程项目予以封停,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监督落实。招投标管理机构和招投标代理机构实行分设,职能分离,成立了独立的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全年共招标55项。市监察局在有形建筑市场设立了办公场所,派驻了监察员,加强了监督检查,使建筑市场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加强木材资源管理和森防工作专项监督检查。查处涉木案件32件,处分45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收缴原木及超标枝丫材3659.6立方米,挽回经济损失77.1万元。对森防管理人员不执行《森防条例》规定,发生火情不上报问题,认真进行调查,6名违纪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对其中2起典型案件在全市通报。
 加强国债资金专项监督检查。选取7个重点项目,采取听汇报、查专户、审帐目等方法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对个别项目部分配套资金不到位、漏缴印花税、核销不合理费用等问题,分别责令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整改纠正,保证了国债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对18户企业反映9个部门和行业的12个涉及企业合法权益问题逐一核实,采取下发《监察通知书》、专项检查、召集涉企辖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协调会等形式,跟踪监督,落实整改。
推进效能监察。选立行政效能和企业效能监察项目达86项,查纠行政管理、企业管理突出问题113件,下发监察通知书26份,提出改进建议和整改意见19个方面66条,协助完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23个方面109条。立案11件,查处19人。节支增效133万元,避免和挽回损失3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