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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预防与治理腐败

源头预防与治理腐败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市政府56个部门1468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和规范,精简1105项,减少到363项,精简比例为75.2%。抓好相关配套改革工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制定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备及公开出让管理办法》,遏制了土地交易中的“暗箱操作”行为。制定了《国有企业产权交易暂行办法》、《企业产权转让招标管理办法》,并开始筹建产权交易场所。完善了政府采购制度,推行采购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分设,制定了《2002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加强了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若干规定》,实行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干部任用的监督力度。全市各级党委讨论干部全部实行“票决制”;县(市)、区及市直重要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的任免通过市委全会表决。落实干部任前公示制。全年全市公示处级干部64名,其中有2人延缓使用;市直科级干部公示600人,其中4人有反映,经查实取消任职资格或暂缓任用。由人大、政协及部分市级离休老干部组成7个巡视检查组,对县(市)、区、局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暂行条例》、《十项制度》和《若干规定》情况进行了巡视检查。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3月份召开了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将市检察院纳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全年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1个。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市103个部门、单位及县(市)、区进行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继续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逐步取消执行单位预算外帐户,实行预算外收入直缴财政专户。市直单位和17个县(市)、区的公检法机关及其他40个执收执罚部门、广播电视系统的广告收入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继续推行会计委派制。全市实行会计委派单位389个,委派会计686人。
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工作也在巩固提高中有序推进。全市19个乡镇,达到模范标准的4个,占21%;达到规范化标准的12个,占63%;其余都达到了合格标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推广普及率达到100%,规范化率达到93%。厂务公开工作进展顺利,县级林业企业、厂(公司)、大中专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和825个科级企事业单位均实行了厂(院)务公开,设公开栏875处,培训职工代表38 5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