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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争议仲裁

人事争议仲裁


根据人事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和《伊春市人事争议仲裁暂行办法》,结合地区实际,下发了伊春市《开庭审理人事争议案件程序规范》。受理了原乌伊岭区土地局职工李君馥诉伊春市国土资源局(原市土地局)要求恢复其工作、补发工资一案,年末已经审结。这是本市首例由人事部门受理的人事争议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