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按照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各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信领字[2002]1号)的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每周三为市领导接待日,并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向社会公布。市委、市政府领导认真执行领导接待日制度,按期到岗,认真接待处理群众上访问题。全年,市领导在接待日中共接待个人访42人次,集体访26批235人次,全部得到答复和处理,结案率达100%,稳定率达100%。定期组织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按时向省报告排查调处情况,对越级进京到省的8批集体访,全部由主管领导包案,未发生再次重访。严格执行信访工作诫勉谈话、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制度,先后对铁力市、铁力林业局党政主要领导实施了诫勉谈话和信访工作重点管理。按时上报国家和省信访工作会议及省部署的阶段性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未出现迟报、漏报现象。市委先后派6名副处级后备干部到市信访办轮岗锻炼。17个县(市)、区保留信访机构,隶属县区委,正科级部门,人员编制3-5人。有3个县、区信访办主任是党委委员,2个区信访办主任是区政府党组成员。按省信访办要求落实了办公自动化设备,信访经费、信访用车给予保障,未出现通讯不畅、经费不足等影响工作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