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依法治访工作
深入开展依法治访工作
全年在加大《信访条例》和《黑龙江省人民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办法》的宣传力度的同时。强化了用《信访条例》规范机关依法办信访的行政行为,规范信访人依法信访行为,使大量的信访问题依法、就地得到解决。越级进京上访人次仅占全市上访总人次的千分之三,占全市总人口的万分之零点八;越级到省上访人次占全市上访总人次的千分之四,占全市总人口的万分之一点三。未发生进京到省集体重访。按省办要求及时派人进京到省协助省办处理信访问题和接回收容人员,未出现屡谴屡返上访人员。认真开展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全年律师参与接访13次,依据法律条文逐项给予答复18件,移交检察院12件,移交法院17件,法律援助5件,使有法可依的信访问题得到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