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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展信访质量年活动

全面开展信访质量年活动


按照省办部署,制定了《伊春市信访工作质量年活动方案》,并以伊春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伊信领字[2002]17号)文件下发基层。重新修订出台了《伊春市受理群众来信责任制》、《伊春市接待群众来访责任制》等9项制度。同时建立《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度》,对各级领导和信访接待窗口的工作人员提出在受理群众初次来信、来电、来访的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处理信访事项、力求取得最佳效果的工作要求。把接待、受理、办理、转办、移交、反馈、答复信访人等工作全过程引入质量管理机制,保证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个衔接过程都有严格明确的质量控制标准,保证群众的每一个合理要求都能得到及时答复和妥善解决。市信访办在接待受理的403批集体访、1355件个人访中,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第一位责任,把到市上访人全部稳定在市内,未发生1件越级进京到省上访。向省、市领导反馈信访信息166件,市领导批示36件。按时限完成上级机关和市领导交办信访事项19件,保证了结案质量,有力地带动了全市信访质量年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