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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森林支队

概况


  武警伊春市森林支队组建于1953年3月15日,始称伊春人民护林独立分队,司令部下设3个小队,编制约40人。历经6次改制、更名,至2002年12月,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参谋部关于森林部队编制调整的批复》和武警总部关于警种部队编制体制调整的指示精神,武警伊春森林支队对部队编制再次进行了调整,支队改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伊春市森林支队”。司令部下设作训股、警务装备股、通信机要股、管理股;政治处设组织股、干部股、宣传股、保卫股;后勤处设财务股、军需股、军械运输股、营房股共计12个股。基层现有直属大队、嘉荫大队、新青大队、乌伊岭大队、友好大队、金山屯大队6个大队,下设12个中队,1个教导队及警通中队、卫生队、修理所、俱乐部4个直属队。
 在“7·28”跨区增援扑火战斗中,有1人荣立二等功,6个集体、20名个人荣立三等功,122人受到嘉奖。支队先后被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评为“警民共建共育”、“拥政爱民”先进集体,有4个大队在双拥方面被县级以上单位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