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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界江生产管理

加强界江生产管理


  各派出所对下江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三级政审”(村委会初审、派出所重审、边防大队和县公安局审批),政审合格后,对下江作业人员进行办班,办班结束后进行严格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办证下江作业。全年共批准下江作业人员860人,船只597只。共设立船只停泊点25处。在看船员的任用上,严格政审要求,落实工作报酬,并与26名看船员签订了看护合同书,船只安全得到了保证;建立滩组长负责制,各派出所与滩组长签订了护境守法合同书,要求他们定期向派出所汇报界江生产情况,并明确规定,一人违边全组停业整理、一组违边全滩停业整理;在春、秋两季的流冰期和打鱼的高峰期,均下派工作组,工作在一线,死看硬守,确保这一时期不发生涉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