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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法制环境得到新改善

经济发展法制环境得到新改善


  全市政法机关始终坚持惩治与服务并重,打击与预防并举的指导原则,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依法公正调解各种经济关系,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了经济发展法制环境的进一步优化。查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危害改革发展,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职务犯罪等案件,加大对经济案件的打击力度,保障了国家的经济安全。各级政法机关把执法定位在企业和人民群众满意上,实行了警务、检务和审判“三公开”,普遍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了承诺事项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窗口单位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广泛开展了警民警企联手共建和“双百”服务活动。各部门经常深入企业,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服务,通过司法建议、法律咨询、以案说法等形式,帮助企业整章建制,提高了企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发展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