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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批捕

审查批捕


  全市侦查监督工作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1196件1735人,同比上升25.2%和26%。经审查批准逮捕1116件1613人,同比上升23%和24.5%;受理自侦案件44件52人,经审查决定逮捕44件52人,同比上升7.3%和16%,其中受理市院自侦部门提请逮捕案件7件10人,逮捕7件10人,受理请求、复检案件2件5人。全市侦查监督工作共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139件160人,公安机关直接立案29件33人,纠正公安机关不应立案而立案的3件6人,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107件121人,公安机关依通知立案107件1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