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安置帮教型释解教人员

安置帮教型释解教人员


  2002年,全市17个县(市)、区全部建立健全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组建率占100%。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和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安置帮教小组,在基层形成了一支以公安干警、司法助理员、村(居)委会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骨干的安置帮教工作网络,使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有了可靠的组织保障。全年,全市共书面接茬刑释解教人员351名,实际接收322人,实际接收占书面接收的91.7%。在实际接收的322人中,刑满释放224人,劳教解除98人;城镇277人,农村45人。在实际接收的322人中,有296人得到了安置,占实际接收总人数的91.9%,没有得到安置的26人。得到安置的296人中,回原单位的有25人,占安置总人数的8.4%;过渡性经济实体安置30人,占安置总人数的10.1%;从事个体经营的196人,占安置总人数的66.3%;农村务农的45人,占安置总人数的15.2%。城镇安置率占城镇实际接收刑释解教人员总数的90.6%,农村安置率占农村实际接收刑释解教人员总数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