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保护
推进生态市建设,生态保护工作力度加大。成立了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并开展工作,实行了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完成了本市首次全国性生态环境调查和《伊春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的编制,已正式上报省论证。筛选了汤旺河红松阔叶混交林生态功能保护区、乌伊岭湿地自然保护区等10个重点项目,纳入全省生态建设计划中。全省生态示范省建设专题推进现场会议在伊春召开,本市是四个介绍经验地市之一。积极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完成了更新造林、森林抚育、退耕还林等各项任务。翠北湿地和嘉荫茅兰沟自然保护区通过省级评审,新建汤旺河守虎山市级自然保护区。铁力市和嘉荫县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建设规划》分别通过了省专家论证,两地建设总面积1.31万平方公里,现正在按照规划组织实施。汤旺河源头被批准为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试点,建设总面积为0.3万平方公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开发环境管理进一步得到加强,划定秸秆禁烧区面积0.03万平方公里,绿色、有机、无公害食品种植面积达3.13万公顷。全市开发建设森林生态旅游景点、景区30余处,依法严格进行了环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