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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

污染防治


 巩固工业污染源达标成果,对重新调整的省控10户、市控31户、县区27户工业污染源强化监督管理,防止了达标反弹,全市还有2户省控重点污染源未能实现达标排放。推行了排污许可证制度,使污染管理更加规范化。全市工业烟尘、废水排放达标率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分别达79.85%、90.16%、53.06%。深化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完成了汤旺河流域水环境功能区划的现状统计工作,开展了全市饮水源地保护专项检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环境污染治理的通告》,组织实施全市城镇内污染源的限期治理。排查浴池42家,指导安装了洁净型锅炉近10台,整顿饭店、烧烤店烟气污染。结合各县(市)区供热管网改造解决居民区内分散供热锅炉烟尘污染,全市共拔掉烟囱120个,治理锅炉130台,新建烟尘控制区15.57平方公里,烟控区总面积达111.3平方公里,覆盖率达70.63%。开展清洁汽油使用情况联合检查,无铅汽油使用率达100%,汽车尾气达标率达75.2%。开展了扰民噪声专项整治,治理各类超标噪声源89处,集中对中高考期间考区噪声进行了有效的现场监督管理。加强了不可降解塑料袋的环境管理,完成了全市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联合开展了全市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源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通过省验收。推进了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伊春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筹备启动二期工程,伊春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省计委已批复,《西山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预审,本市被授予省级园林城市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