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活动
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活动
按照全国和省统一要求,本市制定和下发了伊春市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活动方案,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并首先进行了自查。通过四个阶段近四个月的专项检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21人次,排查企业189家,立案查处违法企业36家,其中“15小”和“5小”企业死灰复燃1家,2000年已报停产治理的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的企业4家,没办“环评”手续擅自进行生产的企业23家,未按“三同时”制度,履行环保验收手续、擅自进行生产的5家,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企业排污超标的企业3家。对反面典型环境违法行为和污染反弹现象及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批评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