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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检验

渔船检验


  2002年全市渔船检验机构,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使船检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有利地保障了渔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全市共印发渔民水上安全生产须知200份,检验渔船274只,其中,机动渔船120只。在检验过程中,特别注重渔船消防、救生、航行设施和船用产品的检验,并进一步加强小型渔船的档案管理。全市有6人通过培训和评审,达到了农业部渔船检验局持证上岗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