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责任制
全面推行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责任制
2002年,全管局新增管护经营承包面积42.9万公顷,落实承包户6726户。同时,对不适宜职工管护承包的4.3万公顷的林地进行了调整,划入公共管护区,由专业人员进行管护。扣除划入公共管护区的面积,实际新增管护经营面积38.6万公顷,落实管护经营承包户6295户。截至2002年底,全管理局管护经营承包总面积达189.6万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的62%;落实管护经营承包人24 469人,占林场(所)职工总数的32.4%。管护经营承包区的区划、落界、挂牌、建档工作已全部完成,合同签定率达100%。在落实三级示范典型方面,已建立示范林场所51个,192个林场所中共建立示范户792个,平均每个林场所达4个示范户。全林管局共建成集中连片的示范区169个,平均每个林业局达10个以上。通过推行管护经营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广大承包户的积极性,资源林政案件、森林病虫鼠害和森林火灾发生明显降低。林冠下以种养殖业为主的多种经营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