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部裁
劳动争议部裁
全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1件,结案率达95%以上。达到了省厅目标考核标准。立案前调解仲裁案3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26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指导各县、区级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6件,以联合办案的形式带动县、区级仲裁委员会工作,使之更加公正、合法受、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加强省级标准化仲裁庭创建工作,已建成标准化仲裁庭13个,全市各级仲裁庭均达到了省级仲裁庭标准。
建立完备的信访仲裁信息反馈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信访、仲裁的综合、协调职能,在全市范围内对劳动信访仲裁案件进行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