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特殊商品和服务广告的专项检查
开展特殊商品和服务广告的专项检查
集中力量对2002年1月份以来利用各种形式媒介发布的特殊商品和服务广告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广告经营单位24户,特殊商品和服务广告119条,在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了伊春广播电视广告中心,林城晚报、伊春日报广告公司、伊春广播电视报等履盖面广、影响比较大的媒介单位,通过检查发现,广告经营单位所发布的药品、医疗服务、特殊商品广告都存在手续不全、未到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工商局根据不同情况及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屡禁不改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