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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房地产广告工作

集中整治房地产广告工作


  市工商局对伊春日报、林城晚报、伊春电视台、伊春广播电视报及各县(市)区新闻媒体发布的房地产广告进行了检查,审查广告登记手续,四证一照是否齐全,有没有建立广告备案制度,所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有无虚假,夸大宣传内容的。全市共检查广告经营单位发布的房地产广告32条,其中4条广告手续不完备,1户广告主体资格不合格,并对此作出了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