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
2002年,伊春市审计局完成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18项,其中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16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人,查出违规行为资金121万元,应纠正金额1741万元。有关部门参考审计结果,提拨2人、平调和留职14人,退休2人 。伊春市审计局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充分认识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地位。我们把思想统一到中办、国办两个暂行《规定》上来,充分认识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新形势下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干部监督管理和预防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伊春市市委、市政府、市纪委领导非常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多次在会议上强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伊春市审计局领导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加强领导,协同配合,进一步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作用。在伊春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加强与组织、人事、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密切配合,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坚持"三年审一次、一次审三年"和"离任必审、先审后任"的原则确定经济责任审计年度计划。研究制定了《伊春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部门职责》,完善了联席会议的工作程序和议事制度,加强沟通协调,根据审计力量,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审计项目,明确审计重点,确保审计质量,促进审计意见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转化利用,扩大审计的影响力。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深入学习《黑龙江省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条例》,制定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方案,成立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审计局、林业局、厂、公司审计科以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国有企业大力宣传《条例》,扩大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社会影响。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搞好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结合。不断探索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律和特点,在改进审计方式、方法上下功夫。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将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等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合起来,有效地节约了人力,提高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