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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复垦 保护耕地

退耕复垦 保护耕地


  2002年,为恢复植被,实施"天保"工程,大面积耕地退耕还林,土地整理复垦是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的主要途径。工作中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益、高回报"的原则,以南部地区为整理复垦重点区,以产出条件好的耕地整理和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合理确定整理复垦项目。选择好的项目积极向省申报,年内有三个项目纳入省项目库或国家项目库。完成土地整理复垦面积1009公顷,增加有效耕地面积299公顷。
 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实施土地用途管制,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占补平衡制度,推行耕地储备和项目挂钩两项制度。抓好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的实施,整理复垦合格后,将新增耕地指标划入耕地储备库,建设占用耕地时,收取耕地开垦费,从库中划出耕地指标,进行补充。年内建设占用5.2公顷,补充55公顷,实现了占补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