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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市场建设

矿业权市场建设


  按照国土资源部及省厅的要求,自2001年3月1日起采矿权就不再实行行政授予方式,一律采用有偿的方式取得。2002年,市国土资源局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采矿权和探矿权都实行有偿取得,对矿业权招标拍卖实行试点,后推开的办法,并选择适当矿山进行拍卖。全年共对15宗采矿权,3宗探矿权实行有偿使用。形成了以市场配置资源为主,多元投入,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营格局,使本市矿业权有偿使用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