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森工企业职工工资工作
增加森工企业职工工资工作
2002年,市政府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市财政局、劳动局和人事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增加森工企业职工工资专项推进组,全面部署、指导、协调和推进增加森工企业职工工资工作。将有关调整森工企业职工工资的汇报材料上报省政府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林区职工的生活困难状况和提高职工工资意见,省政府和省财政厅非常支持工作,专门向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反映实际情况,得到了充分理解和支持。国家补助资金下拨补助资金10 464万元,并纳入财政结算基数,为提高森工企业职工工资发放水平提供了资金保证。对伊春林业管理局所属30户森工企业及带岭林业局森工在职职工人数、离退休人数和工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对森工职工的构成结构、现行工资标准、未兑现工资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并根据需要按行业、部门性质和开支渠道进行分类汇总,为进一步对上争取调资政策资金和制定调整决策奠定基础。配合省财政厅调查组,对13户政企合一区(局)离退休职工的构成情况进行了调查,选择乌马河、南岔两户林业局做为离退休职工分类的示范企业,并组织召开区(局)的财政局和劳动局负责人专项工作会议,按财政厅调查组确定的乌马河的南岔林业局的分类标准,对离退休职工的分布情况调查及相关调查表的填制进行统一部署,为上级主管部门合理分配政策资金提供了直接依据。制定调资方案。确保工作资科学合理发放,防止产生新的矛盾,根据国家补助资金和前期调查为基础,按照不同的调资标准,进行反复测算,提出了调资方案,并多方面、多层次征求意见,修改和完善调资方案,报市委、市政府讨论通过,年末平均调增工资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