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
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
加强对金融机构日常及重大事项的监管。市中心支行根据沈阳分行的工作要求,简化业务审、报批手续,突出审慎性标准,引导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对小型低效网点进行撤并和调整,批准撤销1家支行机构,2家分理处,17家储蓄所,对45名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对完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机构合理布局、商级管理人员调整和交流,提高服务功能和盈利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强化对金融机构的非现场监管工作力度。年初以来,伊春市中心支行注重非现场监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综合分析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各种非现场监管报表,通过非现场监管报表进一步了解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降点和盈亏情况,做到了对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作出初步评价和早期预警,明确现场监管的对象和重点,合理分配监管力量,提高监管工作质量和效率。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制。伊春市中心支行对全市人民银行系统业务监管部门,按照业务分工组成若干监管小组,按AB制方式落实每个人的监管责任和任务,同时还结合实际制定了加强金融监管工作的操作规程,使金融监管工作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