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化解城乡信用社金融风险
防范化解城乡信用社金融风险
为防范和化解辖区城乡信用社存在的金融风险,伊春市中心支行与各家城市信用社签定以降低不良贷款、盈亏、资不抵债3项指标为主的《责任状》,提出完成目标需要采取的措施、奖励办法和责任,到年末,全市6家城市信用社不良贷款下降459万元,不良贷款率下降6.1个百分点。研究制定了《伊春市中心支行对农村信用社监管工作考核办法》,对2001年末亏损在100万元以上的6家农村信用社主要负责人实行黄牌警告、降职降薪和末位淘汰的处罚,对亏损在5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实行约见谈话,帮助其制定扭亏计划,以尽快扭转亏损局面。12月末,全市农村信用社实现盈利107万元,成为全省农村信用社首家盈利单位,不良贷款下降3306万元,完成沈阳分行年计划的330.6%,不良贷款率下降了8.3个百分点,股金增加190万元,完成沈阳分行年度计划的413%,市中心支行被沈阳分行评为2001年完成农村信用社监管指标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