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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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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概况


  根据中国气象局和省气象局的安排部署,2001年底伊春市气象局进行了全面的机构改革和调整,并从2002年起正式运作。
 新的结构分为3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局机关,它是地方一级气象主管机构,其主要职能是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全市的气象工作。内部设有办公室(含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业务科技科(含法制科)等机构。
  第二部分为基本气象业务系统,其主要职能是从事基本气象业务,如地面气象观测、高空大气探测,制作各种时效的天气预报,进行短期气候预测,提供各种公益服务,尤其是为党政机关和领导提供决策服务,及后勤保障工作等。
  第三部分为科技服务和科技产业,其主要职能是依托现代化的气象科技和装备,为全市各行各业和个人提供各种专业有偿服务,这一部分包括气象科技服务中心及市编委批准成立的雷电防护技术中心和自然灾害监测预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