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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全市现有医疗卫生机构903所(包括中医7所),其中三级医院2所,二级医院27所,一级医院22所,二三级医院分支机构29所,个体诊所262家,企事业卫生所、社会办医疗机构、林场卫生所277所,妇幼保健机构21所,防疫机构22所,结核病防治机构22所,市级采供血机构2所,农村卫生所217所。

  全市医疗机构现有住院病床4 924张(其中中医医疗机构床位459张),全市每千人口拥有病床4.2张。

  全市医疗机构现有卫生人员7 61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 801人,拥有副高级以上职称336人,中级职称3 783人,初级职称1 682人。全市每千人口有卫生技术人员4.4人。

  2002年,全市门诊诊疗人次为1 015 608人,出院病人58 14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