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为了规范缴费比例,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在加强基础建设和业务操作规程的基础上,经过大量调查测算,调整了市直参保单位缴费比例,由双基数双比例调整为双基数单比例。调整后,单位按职工月工资总额与月离退休费总额之和的25%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的缴费比例为合同制工人工资总额的20%,个人为5%。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单位309户,12 845人,离退休人员2730人,全市已收缴保险费3540万元,征缴率为99%,拨付养老金3458万元,拨付率为100%。清理历年欠费105万元,完成计划的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