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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领导干部差额选任制

实行领导干部差额选任制


9月15日,市委印发《关于各县(市)、区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差额选任制的通知》。
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委管理的正、副科级干部提拔任用(不含非领导职务)和平级
选任重要岗位科级干部,全面实行差额选任制。“通知”还对如何确保此项制度的全面贯
彻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