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为确保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市人大常委会紧紧
围绕“二次创业、富民兴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实施,把关系经济和社会发
展全局的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突出对工业立市、财源建设、生态市建设、中心城
近期建设规划等重大事项行使审议决定权。工业立市是关系本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市
人大常委会适时就工业立市战略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并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实
施工业立市战略情况的报告》,提出4条建议,市政府工业立市领导小组先后召开3次专题
会议,研究部署工业立市问题,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人头,出台了“首问负责制”、“服
务承诺制”等多项制度和优惠政策,优化服务环境和投资环境,并对制约工业发展的各种
关键问题进行梳理,落实了整改措施。
为及时掌握全市经济运行的整体态势和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有
关这方面的工作报告;同时为推进本市财源建设工作,常委会组成调查组,在全面调查摸
底的基础上,专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财源建设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3条意见、建
议,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形成了市长主抓,其他领导协管,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的
财源建设工作推进落实机制,促进了本市财源建设的长足发展。
在抗击“非典”的关键时刻,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防治“非典”情况的报告,
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治非典型性肺炎工作的决定》,并积极投入抗击“非典”工作,
为实现“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扩散”的目标做出贡献。
为促进伊春市生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与《黑龙江省生态省规划纲要》相衔接,
市人大常委会原则通过了《伊春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并提出了5点修改意见,要求市政府
有关部门认真进行修改后实施,逐步使生态市建设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为逐步推进《伊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发展目标,市人大常委会对《伊春市中心城近
期建设规划》进行了审议,使城市建设进一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为全市旅游
事业和生态园林城市建设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