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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监督工作


常委会强化监督工作,注重监督实效,把监督与支持统一起来,促进了政府、
“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加强执法检查,督促法律法规实施。常委会把检查和促进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放在突出
位置,按照年度执法检查安排,重点对刑法、刑事诉讼法和食品卫生法等执行情况进行了
检查;各专门委员会也分别对科技进步法、职业教育法、工会法、人民防空法、环保法、
野生动物保护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归侨侨眷权益法等近20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
了调查、检查和视察,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会计法、《省农机安全监理条例》、《省农机
管理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参与了省人大修订省城市供热条例等4个地方法规的立
法调研工作。为提高执法监督效果,在执法检查前都制定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确定检查
重点。检查中深入实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通过召开汇报会和座谈会,了解掌握真实情
况和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结束后,采取跟踪问效的方式,督促抓好整改落实,保障法律
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
加强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司法主题,以个案监督为突破
口,以评议工作为主要形式,认真实施司法监督。加强个案监督工作。按照《黑龙江省各
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机关办理案件的规定》,对反映强烈、久拖不决、显
失公正的7起典型案件启动了监督程序,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执法监督建议书。
7起典型案件已全部予以纠正。开展了评议法院工作。为促进法院公正司法,提高办案效
率,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机关作用,组织开展了评议市中级法院工作。在市
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听取了市法院工作情况报告,实事求是地进行了评议,针对存在
的问题,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并做出了限期整改的要求,使评议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反映社情民意的
窗口。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650余件、3000多人次。对其中反映司法不公的重要案
件,常委会领导亲自接待、亲自批示,落实责任,要求限期办理,使一些案件得到了公正
处理,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加强评议工作,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提高人事监督效果。坚持把党管干部与人大任
免干部统一起来,任免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为加强对依法任命干部的监督,制定出台了《伊
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述职评议暂行办法》。在充分准备、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
正、实事求是和促进工作的原则,对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
主要领导做了述职评议和民主测评。评议中既肯定了成绩,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
整改意见和要求,促进了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推动了这些部门工作的开展。常委会认真履
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通过法定程序依法任免干部,使市委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机关
的领导人员。同时,坚持对“两院”法职人员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全年常委会共
任免干部71人77职(其中任64人65职,免7人12职)。决定代理1人1职,接
受辞职1人1职,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