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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

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 001元,同比增长6.1%。农民人均纯收入2 861元,同
比增长4.9%。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27.2亿元,比年初增加11.2亿元。开展了10项利民行
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一些问题得到解决。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实效,安置就业再就业
3.2万人,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5%。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
费、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符合条件的城镇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11.3万人,救灾、救济和低保资金到位率100%。启动第三轮扶贫解困工程,成立了困难职工
帮扶中心,对2 250名特困职工实行了结对帮扶。完成了市中心区第一水厂改造,供水打捆
项目有3个区(局)开工,新增用户80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