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工作
低保工作
坚持做好城市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工作。全市新纳入保障人员11 000人。
年末,全市低保总人数达到11.3万人,应保尽保的要求基本落到实处。按照“敞开出口、
把好入口”的原则,让家庭状况好转、生活水平高出保障标准的低保对象退出保障范围。
全年全市退出低保人员711人。
针对低保对象增加和低保平均补差额提高等因素,为确保低保资金的需求,加大对上
争取力度,主动向省厅反映伊春存在的实际困难,争取上级低保补助金7 612万元。督促地
方财政抓好低保资金的落实,保障了低保资金按期足额发放,并在12月份将全市低保人均
月补差额提标到50元。规范低保资金的发放形式,在全市推行低保资金的社会化发放,截
至6月末,全市17个县(市)区全部做到通过银行发放低保资金,杜绝虚报冒领问题的发生。
开展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按照市政府的文件精神,市局下发了《关于做
好城市低保资金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6月份,市民政局成立了检查组,对各县(市)区
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对低保资金管理使用发放过程中不规范的问题,及
时予以纠正,立即做出整改。7月份,市政府组成由市监察局牵头,民政、财政、劳动等部
门参加的联合检查组,对全市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中未发现挤占挪
用低保资金等违规问题。8月份,市民政局与市审计局配合省审计厅审计检查组,对全市低
保资金管理和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省审计厅对本市低保资金整体运行情况给予肯定。
加强低保机构和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年初,经请示市政府批准,在全市建立了低保工
作三级管理组织服务体系。6月末,全市已有14个县(市)区成立了低保中心,扩充了编制
和人员,未成立低保中心的3个区均配备专人管理低保工作。街道成立了救助管理所,社区
成立了救助管理站,形成了工作基础扎实,组织服务体系健全的低保管理服务网络。
进一步推进低保工作制度化建设,完善低保对象资格审察制度。严格执行申请、审核、
审批工作程序,坚持社区两次张榜公布制度,加强低保档案管理和数据库建设,实行社区、
街道办事处、县(市)区民政局三级建档制度,做到一人一档、层次分明、要件齐全、检
索方便、管理有序。建立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和月报季报制度,将低保对象划分为A、B两类。
A类为“三无人员”,每年审核一次,其他人员为B类,每季度审核一次。科学设计低保统
计报表,实行月报季报制,各县(市)区民政局按期将低保的最新统计数字上报给市局,
录入微机后编制出“低保管理动态分析数据库”,使低保工作步入了信息化、数字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