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廉洁征兵工作的意见》
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廉洁征兵工作的意见》
10月份,军分区纪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廉洁征兵工作的意见》。
该意见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廉洁征兵责任制。要坚持把征兵工作纳入党委的
统一领导下,列入党委工作的重要日程,认真分析研究,统筹安排。二要加强宣传教育,增
强廉洁征兵意识。对上级提出的“几个不准”(不准放宽征兵条件、降低征兵标准,将不合
格青年征入部队;不准将青年从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征接入部队或多征多接,少征少接;
不准巧立名目向应征青年及其家长索取费用;不准利用征兵工作以权谋私,收受钱物,索
贿受贿;不准让应征公民及其家长提供交通工具、安排住宿、购买物品和应邀到营业性娱
乐场所活动;不准伪造、私印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和各种相关印章;
不准弄虚作假,伪造士兵档案、办假兵;不准借征兵之机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不准
吃请;不准用各种证、卡、表、书进行吃、拿、卡、要,敲诈勒索;不准借征兵之机徇私
情、办私事)要反复学习,认真领会,使之成为各级干部的自觉行动。三要加强重点环节
控制,把握征兵关键环节。坚持做到确定上站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政审合格人员、
经定兵会议确定的应征入伍人员必须公示。四要加强检查监督,提高廉洁征兵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