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伊春市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暂行规定》
落实《伊春市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暂行规定》
军分区积极同市政府协调落实《伊春市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暂行规定》。该暂行规
定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军人子女可以免费选择各类公立幼儿园;军人子女上小学、初
中可以跨学区或在父母原籍选择学校,并免收择校费,需转学的,免收转学费;军人子女
报考普通高中,优待两个分数段(20分),报考重点高中,优待一个分数段(10分),优待后
仍不能进入录取分数线的自费生收费减免50%。全年同市政府协调办理军人子女入学34人,
其中小学生21人,初中生9人,高中生4人。解决了军人子女入学入托所面临的各种矛盾,体
现了“双拥”工作的力度。黑龙江电视台专题报道了伊春区教育局、六中、黎明小学教育拥
军的先进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