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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解勤务

押解勤务


2003年,支队经总队批准,共执行押解勤务8次,押解犯罪嫌疑人163人次,累计
时间20天,出动兵力35人次,动用“八一”式自动步枪31支,子弹620发。中队官兵与公安
局干警密切配合,采取乘火车或汽车的形式进行押解,圆满完成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