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森林支队
概况
武警伊春市森林支队,组建于1953年3月15日,始称为伊春人民护林独立分队。
1954年6月改编为伊春护林警察第四队。1957年扩建为伊春森警中队。1959年1月,伊春森
警中队与伊春经济警察大队合并,改称为伊春森林警察大队。其后部队编制几经调整,1984
年11月1日,伊春森警大队改为支队建制,所属各中队改为大队建制。1999年4月15日,随
着全国森警部队实行新的领导管理体制,伊春森警支队改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
龙江省森林总队伊春支队”。2002年12月后,武警伊春森林支队对部队编制进行了调整,
同时支队改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伊春市森林支队”。
伊春市森林支队担负着伊春林区4万平方公里森林防火灭火任务,同时依法执行维护社会稳定和处置突发事件任务。支队连续22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森林防火先进集体,多年被评为“警民共建共育”、“拥政爱民”以及抗洪救灾先进集体;连续7年被国家林业局评为森林部队先进标兵单位和“三无”竞赛先进单位;连续6年被武警总部评为预防事故案件先进单位。